探矿区是否可以开采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2023年5月6日 — 采取承诺方式的,非油气探矿权申请人应当承诺不影响已设矿业权勘查开采活动,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对方合法权益等;油气探矿权申请人应当承诺合理避让已设 2017年11月2日 — 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家能源局

什么是探矿权与采矿权 知乎
2021年10月20日 —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 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 2020年2月12日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的规定,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即探转采)的,矿区范围通 探转采中如何划定矿区范围?矿业律师总结说明 知乎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2023年5月13日 — 答 :近年来,矿产资源开采标准不断提高,一些原已办理保留的探矿权需继续勘查,提高工作程度才能符合开采条件。 为解决此类实际问题,《通知》明确因政策 2018年1月5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我国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部门动态中国
2023年5月16日 — 采矿权申请人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登记管理机关不得指定特定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准予采矿权新立 2020年4月21日 — 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起,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放射性矿产、钨、稀土、锡、锑、钼、钴、锂、钾盐、晶质石墨14种矿产的探矿权 自然资源部:同一矿种探采矿权登记实行同级管理 中国政府网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
1999年3月30日 —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的评估结果 2017年7月28日 — 探矿权的实质是“探”的权利,而非“采”的权利。探矿权人就勘查作业区 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取得采矿权之前,侵权人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及其收益仍应归属国家所有,探矿权人对此无权主张返还。就侵权人越界开采行为,探矿权人有权向有关部门 最高法就审理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答记者问中国法院网

最高法院:合作探矿是否属于探矿权转让?是否需报批?澎湃号
2022年1月10日 —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对合作探矿行为的界定是探矿权转让,故本案当事人签订的《合作探矿合同》属探矿权转让合同。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因探矿权转让、抵押、继承、出租等引起的权属纠纷,统归为探矿权纠纷,而本案合同不涉及探矿权权属争议。2021年10月19日 — (一)探矿期间的开采 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采矿罪 在探矿期间,持有勘查许可证的探矿权人擅自采矿的,一般属于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由于探矿阶段具有高风险、低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探矿权人往往 无证开采与非法采矿的界限探析 知乎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法律制度 知乎
2021年10月20日 — 采矿权申请人应与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就可能造成对探矿权或采矿权影响的诸方面签有协议。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同意开采的,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划定矿区范围; 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认为有影响且出具充分证明的,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组织技术论 2022年9月24日 — 不能直接采矿,可以申请开采。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这次两代会上有代表提案不应该为优先取得,而是自然转为)。探矿权是否可以开采矿石百度知道

矿开在自然保护区!矿老板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范围
2020年8月23日 — 不同的功能分区保护力度是不一样的,其中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范围内不允许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严格控制人类活动,实验区范围则允许有一定的生产设施和建设项目。所以,判断探矿权采矿权是否处于核心区和缓冲区就非常关键,如果自2011年2月14日 — 为了加强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的会计核算,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

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 知乎
2021年10月20日 — 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可以停止相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 并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2023年5月13日 — 答 :近年来,矿产资源开采标准不断提高,一些原已办理保留的探矿权需继续勘查,提高工作程度才能符合开采条件。 为解决此类实际问题,《通知》明确因政策变化导致勘查工作程度要求提高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转采矿权,需继续开展勘查工作的已保留探矿权,可申请探矿权延续。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新规速递丨生态保护红线又出新规,多项内容涉及矿产资源
2022年8月23日 — 3、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 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或海域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 2021年11月22日 — 在探矿权人进行探矿的过程中,经常会产生一部分副产矿石。这些副产矿石可以进一步加工提炼出矿产品,往往也具有经济价值。但是根据规定,探矿权人主要是享有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并不具有获得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那么对于在探矿过程中获得的矿石,探矿权人可否利用、销售处分呢?律师:探矿阶段是否可以合法销售矿产品?江苏省矿业协会

国土资源部解读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问题的通知
2010年1月27日 — 细化制度 完善管理 —— 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台访国土资源部开发司负责人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在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探矿权新立延续、探矿权转让变更审批管理和探矿权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 2012年3月8日 — 什么是探矿权和采矿权?两者有什么差别? 我国一直用探矿权和采矿权代表矿资产,这使得“矿业权”一词承担了双重责任。在许多情况下,其法律属性与资产属性混在一起,导致政 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混在一起,不利于政什么是探矿权和采矿权?两者有什么差别?百度知道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行政许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11日 — 法律法规名称: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依据文号: 国务院令第 653 号 条款号: 第三条 条款内容: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 2018年1月5日 —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国土资源部关于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规定吗
2014年4月15日 — 国家国土资源部关于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规定吗矿产资源法 第二十条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2021年10月21日 — 一方面,自然保护区根据功能划分,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根据中央及相关部委文件要求,核心区、缓冲区要立即停止勘查开采,逐步有序退出,而缓冲区内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矿业权的是与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真的放松了?知名律师深度解读自然资源部生态红线内勘查
2022年9月3日 — 解读: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开展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并可以办理探矿证、采矿证,是保障我国核原料供应、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和军事战略安全的现时需要,在生态优先与国家安全之间,保障国家安全应是正确的选择。2019年2月2日 — 以前我们开矿,需到地质矿产局办理采矿许可证,再到土地局办理采矿用地手续。自从地质矿产局和土地局合并组建国土资源局后,开矿办理采矿许可证和采矿用地手续都向国土资源局申请。有人说,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就视为同时取得了矿区范围采矿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必再办理用地手续。持有采矿证并不等于取得矿区土地使用权吗?百度知道

矿产专题 探矿权 知乎
2023年11月23日 — 本文脉络 一、探矿权的登记和审批 二、矿产资源的勘查 01 探矿权的登记和审批 1 勘查证审批机关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勘查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2年1月27日 — 一个问题是,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是否还有吊销许可证的可能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采矿权许可证过期后继续采矿,是否一律构成非法采矿罪?

探矿和采矿遇到永久基本农田怎么办 知乎
2021年11月18日 — 已取得探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或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按上述煤炭等非油气战略性矿产管理规定执行。 矿业权人申请扩大勘查区块范围或扩大矿区范围、申请将勘查或开采矿种由战略性矿产变更为非战略性矿产,涉及与永久基本农田空间重叠的,按新设矿业权 2023年7月3日 — 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五条款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探矿证可以采矿吗?以探代采怎么处罚、无证勘查怎么处罚等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2023年12月29日 — 1 .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家、省产业准入政策等相关规定。 2 .非油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非营利法人的事业单位法 人。煤层气探矿权人原则上应当是营利法人。2021年2月23日 —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的作业程序要求,采矿用地可以分为不同类型的用地。露天开采的采矿用地可包括采矿区用地和尾矿库用地;地下开采的采矿用地可包括钻井生产用地、井场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管道用地及一些场站配套设施用地。矿业用地政策全解析采矿

探矿证开采出的矿能卖吗百度知道
2023年2月17日 — 探矿证开采出的矿能卖吗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六条规定,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2022年7月3日 — C公司通过多方咨询,主要梳理出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A公司的金矿采矿权已经灭失,当地政府可以收回金矿,重新进行资源配置。其理由:一是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 《采矿许可证》与“采矿权”不可混淆

采矿权是否可以出租 法律知识律渐
2023年3月7日 — 法律分析: 不可以,违法。法律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采矿权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擅自出租矿山开采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2023年7月11日 — 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探矿权人具有探矿权转采矿权(以下简称探转采)的优先权。《矿产资源法》第六条第1款规定:“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雨仁研究 关于探矿权转采矿权优先权的理解 知乎

自然资源部:采矿权人可直接勘查其采矿权上部和深部资源
2023年5月15日 — 答:近年来,矿产资源开采标准不断提高,一些原已办理保留的探矿权需继续勘查,提高工作程度才能符合开采条件。 为解决此类实际问题,《通知》明确因政策变化导致勘查工作程度要求提高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转采矿权,需继续开展勘查工作的已保留探矿权,可申请探矿权延续。2021年6月18日 — 目前我的矿区是国家二级公益林,采矿证已经办好请问一下国家二级公益林可以调规吗 1 第四条 调整生态公益林应由林权权利人向县(市、区 )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专文 目前我的矿区是国家二级公益林,采矿证已经办好请问一下

探矿工程 百度百科
探矿工程有时也称勘探技术,一般泛指地质勘探工作中有关的工程技术。除钻探和坑探两个主要方面外,凡为了完成地质勘探工作而必须进行的其他工程,如交通运输、修配业务、动力供配等,也都属探矿工程的范畴。其 2019年6月18日 — 导读要点 砂石等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的性质问题,法律法规规定不够清晰。 采矿许可证到底是采矿活动的许可还是作为物权意义上的采矿权登记? 砂石等采矿许可证到期是否就意味着采矿权物权的必然灭失? 采矿权许可证期限内因安全生产管理或其他原因政府让矿权人停止开采生产是否应当自动 案例 最高院:砂石等采矿证到期并不意味着矿权必然灭失开采

用借款收购采矿权,在该矿达到商业开采之前的利息是否可以
2020年12月1日 — 问题: 用借款收购采矿权,在该矿达到商业开采之前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资本化?解答: 采矿权是一项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并不是直到对应的矿区投入商业开采才算是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尽管在正式投入商业开采之前还需要经过建设矿井及其他相关设施等程序,可能需时较长,但采矿权 问题 1216(用借款收购采矿权,在该矿达到商业开采之前的利息是否可以资本化) 问题: 用借款收购采矿权 ,在该矿达到商业开采之前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资本化? 解答: 采矿权是一项单独确认的无形资产,并不是直到对应的矿区投入商业 瑞华研究丨问题1216(用借款收购采矿权,在该矿达到商业

探矿挖出的矿石可以销售吗?
2023年12月30日 — 探矿挖出的矿石是否可以销售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不超过探矿设计采挖的矿石,可以自行销售。但是超规模开采则涉嫌非法采矿罪。探矿权人只能获取少量矿产进行化验,不允许超规模开采。2017年2月20日 — 人民法院可以 依据案件事实和受让人的请求,判决受让人代为办理报批手续,转让人应当履行协助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内勘查开采 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浅析我国采矿权的有偿使用中国法院网
2009年2月10日 — 资源税按应税产品的开采量或产量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三是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使用费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由探矿权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时,向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按勘查区面积逐年缴纳;四是采矿权使用费。2018年5月21日 — 探矿权与采矿权重叠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因为勘查或开采矿种的不同能有效避免矿业权冲突,因此不需要留安全距离。 2001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5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一个矿山原则上只能审批一个采矿权 探矿权与采矿权重叠怎么扣除,留安全距离吗?百度知道

最高法就审理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答记者问中国法院网
2017年7月28日 — 探矿权的实质是“探”的权利,而非“采”的权利。探矿权人就勘查作业区 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取得采矿权之前,侵权人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及其收益仍应归属国家所有,探矿权人对此无权主张返还。就侵权人越界开采行为,探矿权人有权向有关部门 2022年1月10日 —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对合作探矿行为的界定是探矿权转让,故本案当事人签订的《合作探矿合同》属探矿权转让合同。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因探矿权转让、抵押、继承、出租等引起的权属纠纷,统归为探矿权纠纷,而本案合同不涉及探矿权权属争议。最高法院:合作探矿是否属于探矿权转让?是否需报批?澎湃号

无证开采与非法采矿的界限探析 知乎
2021年10月19日 — (一)探矿期间的开采 行为可能会构成非法采矿罪 在探矿期间,持有勘查许可证的探矿权人擅自采矿的,一般属于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由于探矿阶段具有高风险、低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探矿权人往往 2021年10月20日 — 采矿权申请人应与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就可能造成对探矿权或采矿权影响的诸方面签有协议。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同意开采的,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划定矿区范围; 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认为有影响且出具充分证明的,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组织技术论 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法律制度 知乎

探矿权是否可以开采矿石百度知道
2022年9月24日 — 不能直接采矿,可以申请开采。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这次两代会上有代表提案不应该为优先取得,而是自然转为)。2020年8月23日 — 不同的功能分区保护力度是不一样的,其中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范围内不允许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严格控制人类活动,实验区范围则允许有一定的生产设施和建设项目。所以,判断探矿权采矿权是否处于核心区和缓冲区就非常关键,如果自矿开在自然保护区!矿老板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范围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
2011年2月14日 — 为了加强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的会计核算,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2021年10月20日 — 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可以停止相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 并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 知乎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2023年5月13日 — 答 :近年来,矿产资源开采标准不断提高,一些原已办理保留的探矿权需继续勘查,提高工作程度才能符合开采条件。 为解决此类实际问题,《通知》明确因政策变化导致勘查工作程度要求提高等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转采矿权,需继续开展勘查工作的已保留探矿权,可申请探矿权延续。2022年8月23日 — 3、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 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或海域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 新规速递丨生态保护红线又出新规,多项内容涉及矿产资源